腾讯诉讼《最萌英雄》侵权《LOL》获胜,赔偿金达百万
作者:全程手游网 发布时间:2025-03-21 13:53:47 阅读量:0

去年五月,一场关于知识产权的较量在法庭上展开。腾讯公司以300万元的巨额索赔将光宇在线的《最萌英雄》告上法庭,指控其涉嫌抄袭自家的《英雄联盟》。如今,海淀法院终于对该案作出裁决,腾讯公司最终获赔100万元,这场知识产权之战以腾讯的胜利告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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腾讯公司表示,他们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了《英雄联盟》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运营代理权,并于2011年9月2日正式上线,凭借其出色的游戏品质和良好的市场信誉,在中国市场赢得了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。

与此同时,光宇公司作为《最萌英雄》网页游戏的开发者和运营商,于2014年1月23日进行了内测,并于同年5月16日进行公测,随后在光宇公司官网上正式运营,为用户提供游戏下载等服务。

然而,腾讯公司发现,《最萌英雄》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,使用了与《英雄联盟》游戏启动界面标识相似的标识,并且其部分角色的形象、名称与《英雄联盟》中的角色形象、名称存在极高的相似度。

此外,光宇公司在宣传推广《最萌英雄》游戏时,多次强调其游戏为《英雄联盟》游戏的Q版,误导消费者,属于虚假宣传。

面对指控,被告光宇公司辩称,《最萌英雄》游戏已于2016年6月在各平台下架完毕。他们认为,《最萌英雄》游戏启动界面标识、角色形象及名称都是光宇公司自行设计的,角色名称中存在与《英雄联盟》中角色名称读音雷同的现象纯属巧合。同时,光宇游戏网站在对《最萌英雄》游戏宣传时借用《英雄联盟》游戏名称属于行业惯例,该网站中为《最萌英雄》游戏做宣传的视频为他人制作,与其无关。他们还认为,《最萌英雄》属于手机卡牌游戏,《英雄联盟》属于客户端游戏,二者游戏类型不同、客户群体不同,不存在竞争关系。

然而,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《英雄联盟》游戏上线运行时间早于《最萌英雄》游戏。《最萌英雄》使用与《英雄联盟》游戏启动界面标识近似的标识,在44个角色中使用与《英雄联盟》游戏中21个近似的角色形象及6个近似的角色名称,显然来源于对《英雄联盟》游戏标识、角色形象及名称的抄袭。

并在宣传中刻意与《英雄联盟》游戏关联、比较,主观恶意非常明显,属于典型的手机游戏“搭便车”抄袭他人热门网络游戏的情形。

最后法院判决光宇公司赔礼道歉、消除影响,并同时考虑光宇公司推出《最萌英雄》游戏给腾讯公司造成的影响、角色抄袭的比例、游戏宣传中的主观恶意等情况,酌情判决光宇公司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费用29760元。